关于开展新教师试用期考核暨第二届教坛新苗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来源):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发布时间:2006-05-11

苍教人函〔200615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促进新教师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并开展第二届教坛新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5年新参加工作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05年前参加工作尚未转正定级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1、岗位履职方面

⑴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爱生、为人师表;

⑵工作勤奋,兢兢业业,服从组织安排,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现象;

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上课、备课、改作、辅导、班主任等各项工作;

2、学习培训方面

⑴认真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做好学习笔记,按规定达到培训学时数;

⑵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教研活动,每学期开好1节以上新教师上岗课,每学期参加1次以上说课、评课活动,每学期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总结;

⑶虚心好学,积极听课,全年听课次数达30节以上;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全年摘记文摘卡达40张以上。

3、业务能力方面

⑴说课:分学科按指定课题进行说课;

⑵上课:分学科按规定课题进行上课。

4、综合才艺方面:

⑴演讲:以“新教育、新课程、新教师”为主题,围绕新课程改革、专业发展、师德建设等热点问题阐述观点,作现场演讲;

⑵才艺:以“体现人文素养,展示教师风采”为主题,通过说学逗唱、琴棋书画等形式,进行才艺展示。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考核分为全员考核和新苗评选两个层次:

1.全员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岗位履职”、“学习培训”、“业务能力(说课)”等三个方面,每项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占新教师总数的15%左右,不合格比例不超过总数的5%。三项考核均为优秀的作为县教坛新苗评选对象,三项考核中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的作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⑴岗位履职考核办法:

①听汇报:听取新教师个人一年来学习、工作小结汇报;

②看台帐:检查教师考勤表、备课本、作业本、听课本、论文(总结)、教研活动记录本、理论学习培训笔记本(文摘卡)、评课稿、说课稿等;

③召开座谈会: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

④民主测评:组织师生进行民主测评;

⑤随堂听课:随机听取部分新教师的随堂课(考核中反映很好的或较差的教师)。

对能基本完成岗位职责,确定为合格;对有跨年级段上课,兼任两门及以上学科教学工作,超课时上课,担任班主任(或副班主任、第二课堂活动)等工作的新教师,能出色完成岗位职责,具有较明显的才艺特长,并且一年来在教学、科研、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新教师,予以适当加分,特别突出的,确定为优秀;对不能完成岗位职责,所任职学校师生极不满意,或者出现重大的教育教学事故的新教师,予以适当扣分,情节严重的,一律确定为不合格。

⑵学习培训考核办法:

考核组通过查阅有关台帐对新教师试用期间参加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逐项核对,评定等级。

凡完成规定任务的新教师,确定为合格;能超额并高质量完成规定任务的新教师,予以适当加分,特别突出的,确定为优秀;未能完成规定任务的新教师,予以适当扣分,情节严重的,确定为不合格。

⑶业务能力(说课)考核办法:

全体新教师分学科抽签确定顺序,现场准备90分钟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考核时间:⑴⑵两项由县考核组深入新教师所在学校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515~6月2,具体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安排通知;第⑶项考核时间为6月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苗评选:全员考核三项均为优秀的新教师再参加业务能力(上课)和综合才艺方面的考核,评出县第二届教坛新苗,比例为新教师总数的10%左右。

⑴业务能力(上课)考核办法:

上课考核按规定课题,现场备课120分钟后,在规定学校借班上课。上课考核占80%。考核时间:69,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综合才艺考核办法:

①演讲:新教师抽签确定顺序进行演讲,演讲题目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演讲占10%

②才艺:新教师在演讲结束后立即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内容自定,时间不超过5分钟,才艺占10%

考核时间:610~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根据上课、演讲、才艺三项总分评出县教坛新苗。

四、奖惩措施

1、对获县教坛新苗的教师,由县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其进行为期两年的跟踪培训,今后直接参加县优质课或教坛新秀评比,其指导师发给“优秀指导师”荣誉证书。

2、凡查有实据的以下三类对象,实行一票否决。⑴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从事有偿家教、带生、办班、补课、乱收费、乱发资料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新教师;⑵私自改变就业学校或一年来没有上岗的新教师;⑶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新教师。

3.凡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考核的新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不能转正定级。连续两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新教师试用期考核和县教坛新苗评选活动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评选领导工作,具体考核评选工作由县教育局人事科牵头,监察室监督,县教师进修学校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新教师  考核  教坛新苗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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