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研〔2006〕74号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培养和选拔一大批骨干教师,加快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教研〔200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推荐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教师。
已获市级名师名校长、教坛宿将、教坛中坚、教坛新秀及以上同类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市级骨干教师的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普通话不作要求);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三)中学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小学高级及以上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四)曾获县级教坛新秀称号或县级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一次(25个省、市经济欠发达乡镇学校的教师可放宽到县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五)曾获县级教育教学论文(案例)评比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一次,或获县二等奖两次及以上(25个省、市经济欠发达乡镇学校的教师可放宽到一次及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有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和科研报告一篇及以上。
三、推荐名额
全市共评审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1000名,推荐指标为1100名。分配我县的推荐指标为150名,其中普高32名,职高11名、初中45名、小学57名、幼儿园5名。
四、推荐办法
采用个人自荐、学校学区审核、县教育局择优推荐的办法。县教育局将对被推荐者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实绩,进行重点考核。推荐的基本程序为:
1、各校在全校教师会议上进行宣传,发动教师做好自荐工作。
2、学校对推荐对象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育人情况、教学水平、教学实绩、互助精神等等。并如实写出评价意见。
3、学校根据报名和民意测评情况,将推荐人选名单在本校内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各学区(直属学校)审核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填写好汇总表,将有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
5.县教育局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并对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进行现场考核。
6.县教育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后,报温州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学科骨干教师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时间安排
(一)6月12日前,各校组织教师申报和材料审核,确定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对象,并将推荐材料上报到各学区。
(二)6月15日前,各学区(直属学校)完成材料审核并将推荐名单造册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教研室(联系电话:64718976,联系人:章小强)。
(三)7月10日前,县教育局组织学科评委进行考核和评审(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确定温州市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对象。
六、报送材料
1.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2.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综合评价量化表
3.荣誉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教师职务证书复印件
8.现任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
9.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10.学分证明、进修证书复印件
11.年度考核优秀材料复印件
12.教学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13.教科研成果证书复印件
14.培养青年教师证明复印件
15.需要收集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打好目录。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教育局成立由梁峰、陈显阳、曾迎玲、陈先葵、沈世全、章显人、金李胜、陈敬畅、陈君辉、曾瑞清、周华、章小强、庄传开等13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梁峰为组长,陈显阳、曾迎玲、陈先葵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章显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金李胜、章小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教研员、教科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推荐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推荐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区、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掌握推荐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做好本次推荐工作。
附件:
1、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申报表
2、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3、温州市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综合表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中小学骨干教师 推荐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