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时讯 > 公文发布
作者(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6-06-15  
关于上报2006年申报中学高级等教师职务对象专业知识考试名单的通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温教政函〔2006〕65号)精神。现就2006年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对象专业知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报专业知识测试对象:2006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高专业课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讲师、幼儿园高级教师。

2、专业测试时间:7月8日,地点另定。

3、名单上报时间:6月19日(星期一)上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

4、2006年职称评审办法补充事项:

①从2006年开始,凡1970年1月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必须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的经历,各校要采取离岗全职支教和在岗兼职支教方式,落实好教师支教工作(具体支教细则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

②从2007年1月起,我县将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凡200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office)》证书,不再作为我省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③从今年开始硕士研究生毕业(第一学历)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本科毕业(第一学历)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副班主任任职时间仍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年限。

④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职高专业课高级教师、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讲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均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申报中一、小高及初级职称的均要参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

⑤其他评审办法仍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职务评审实施办法》(温教政〔2005〕34号)。

⑥以上申报对象鉴定论文送审时间:7月20日前送县教育局人事科(发表交流时间截止到7月20日止)。

⑦其他申报对象(含中一、小高及初级职务)业务测试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注:申报对象业务测试花名册在苍南教育网服务窗口的“人事表格下载”处下载。

 

苍南县教育局

二○○年六月十五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6 www.cnjy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 苍南教育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国家信息产业部ICP备案:浙ICP05045620| 联系电话:0577-64759080 | 传真:0577-64769843 | 界面技术: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