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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06-06-19  
200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与心理学培训考试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

2006年6月21日至22日

二、报名办法

首考者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上交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登记表、准考证上各贴一张),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考登记表》和准考证,交准考证制作费15元,报名考务费48/课次。

续考者(补考者)凭准考证报名,填写《续考生报考登记表》,按48元/课次收取考务费。

已有异地(省内)准考证的考生,如本次考试在新的报名点报名,需办理新准考证,同时各报名点要对这种考生作好登记。如续考课程合格,考生要将新、考准考证和两张单门课程成绩单交报名点,由各报名点统一报市自考办申请办理合格证书。

三、领取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日期及地点

2006年10月23日至27日,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续考生可在温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http://kszx.wzer.net)自行打印。

四、考试日期及地点

2006年10月29日(星期日),考点统一设在温州

五、领取成绩单日期及地点

2006年11月30号以后,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

六、注意事项

    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单门课程合格,不发合格证书)。本次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在下一次考试时补考,补考前须按规定时间办理补考报名手续,交纳报名费。补考仍不合格须重新参加所有课程的培训和考试。(2007年上半年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初,具体时间到时候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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