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2009年考录教师简章》精神,现将附加分及理论考试分给予公布,公布期7天。要查分的毕业生请于6月8日之前,将要求查分的报告交县教育局人事科周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68881000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64751553
人事局事业科:68881517 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二OO九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