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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苍教党〔2010〕2号 时间:2010-1-29 10:15:00 点击: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确保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健康文明迎新年,现就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各学区、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前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乱收费、违规补课、违规推销资料、有偿家教等问题的发生。各学区、学校要积极组织扶贫帮困、捐资捐物、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保证离退休教师、重病教师及家庭困难师生过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

各学区、学校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要严格执行温州市纪委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中重申的“十不准”规定:即不准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送礼和宴请,或用公款摆分岁酒、新年酒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优惠卡券和实物;不准用公款出国()旅游,或用公款组织和参与国内游山玩水;不准组织和参与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健身等活动;不准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和迷信活动敛取财物;不准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不准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活动。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学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县教育局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监督电话:64751553(节日期间为64761645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其中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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