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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九中、灵江小学召开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暨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会
作者:灵溪镇第九中学 来源:灵溪镇第九中学 时间:2010-3-11 19:50:00 点击:

  灵溪九中、灵江小学召开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暨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会

  201035日下午,灵溪九中、灵江小学召开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暨2010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动员会,会议由应上华校长主持,共计100多名教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应上华校长向全校教职工宣读于201031日起开始实施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并对其中有关条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比如,不得收取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应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等。让教师切实明白了权利与义务,职责与责任所在。

  接着,应上华校长传达了苍南县教育局2010年“慈善一日捐”的活动精神,并鼓励在校教师、学生捐出一点钱,献上一份心。也许捐出的钱并不多,但是真情的传递和延续却是最需要坚持和提倡的。

  会议的第三个议程是张步新副校长解读学校工作计划,提出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黄飞荣校长助理解读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张淑等主任解读有关教师值日制度。

  最后,应上华校长对在座的各位老师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每位老师能加强师德修养,端正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并布置了近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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