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调灵溪龙港城区有关学校教师的通知
各学区、各小学:
经研究,决定灵溪、龙港城区有关学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学校及学科名额:
1.县少艺校: 语文2名、数学3名;
2.县实验三小:语文4名、数学1名;
3.灵溪二小:语文4名、数学1名;
4.龙港五小:语文4名、数学2名。
二、选调对象与条件:
忠诚于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良好,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县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县三坛、市学科骨干教师或县优质课一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在我县农村学校(指灵溪一至六小、龙港一至八小中心小学以外学校)任教满5年及以上。
灵溪一至六小、龙港一至八小中心小学教师不能参加此次选调。
三、选调安排: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5~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到所参加选调学校报名(每位教师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3.携带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学校任教及加分户籍证明,单寸照片3张;
4.考核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在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64762548 64758543。
四、选调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笔试:公共理论知识(师德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基础理论)占20%,本学科基础知识(学科教材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知识为主)占60%,教育教学案例分析占20%。
2.上课:按所报学校、学科现场备课,借班上课。
(二)录取办法:
1.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满分100分。
2.原籍在灵溪、龙港镇(读大中专院校时户口从现灵溪一至六小、龙港一至八小中心小学施教区范围内迁出),现在农村学校(指灵溪一至六小、龙港一至八小中心小学以外学校)每任教1年计0.5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笔试总分。
3.按照各所选调学校每个学科选调名额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含农村任教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上课对象,遇到同分的按照市三名、省教坛新秀、市三坛、省优质课一等奖、市学科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县三坛、省优质课二等奖、市优质课一等奖、县学科骨干、省优质课三等奖、市优质课二等奖、县优质课一等奖顺序择优录取,以上条件又相同的以先进荣誉(必须是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级别高者优先录取,先进荣誉级别又相同的再以论文获奖或发表(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评选的或正式刊物上发表的)级别高者优先录取。
4.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报名参加选调进入上课人数不能超过2人,若超过2人则取前2名参加上课,不足名额按选调学校报名人员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参加上课人员名单确定后,再参加所报选调学校组织的上课考核,满分100分。
6.根据笔试成绩(含农村任教分)占30%,上课成绩占70%得出总分, 从高分到低分(小数点取两位)按各所学校各学科选调名额确定选调对象,遇到同分按第三点顺序优先录取。
7.若某个学校某学科报名人数不到选调人数的1:2,则适当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至少到1:2);
8.确定的选调对象名单在教育网上公示一周,若无异议,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