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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 来源:苍教提函〔2011〕26号 时间:2011-10-21 10:43:00 点击:

李靖等委员:

你们在苍南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苍南县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和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苍南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心。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我县在今年317日召开了全县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大力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苍南学前教育迎来了大发展的最佳历史时期。按照县政府文件精神,根据你的建议,目前,我们正着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优化幼儿园、托儿所教师激励机制。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一批优秀园(所)长和优秀教师,评选名园(所)长、名教师,造就一支优秀的学前教育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对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专业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在岗幼儿园、托儿所园长教师,经公开招考为公办幼儿教师;县政府对于长期从事学前教育、办园业绩显著的举办者和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的学前教育骨干教师将给予表彰。二是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教师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评先评优、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的力度,努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教师职称比例。凡是与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教师、保育员,民办幼儿园、托儿所要按《劳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保障工资和福利待遇。民办幼儿园、托儿所要有计划地逐步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依照公办幼儿园教师标准,为其落实“五险一金”政策(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费用除由幼儿园、托儿所和教师个人参照公办幼儿园缴纳比例标准分别承担外,县财政给予应缴保险费总额35%的补助。

再次感谢你们为苍南教育发展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希望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县教育局小教科

联 系 人:陈元然

联系电话:64761983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政协提案  八届五次  答复函

抄送: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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