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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 来源:苍教提函〔2011〕27号 时间:2011-10-21 10:46:00 点击:

郑宗安等委员:

你们在苍南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有关政策的建议》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苍南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心。我县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县,县财政是保吃饭财政。你们提出我县高中(职高)学校公用经费原由学校学费收入来列支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县财政已经对高中(职高)学校学费、择校费、住宿费收入进行改革,先保足人员经费,再安排公用经费,不够由财政补助。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向县财政进行沟通,争取县财政在明年安排预算时,将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高中的1.5倍标准安排,让我们共同努力,促进我县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再次感谢你为苍南教育发展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并希望继续多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县教育局计财科

联系人:陈元松

联系电话:68715389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政协提案  八届五次  答复函

抄送:县府办,县政协提案委。

苍南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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